僱主須知

1. 僱傭合約
海外傭工的僱傭合約有效期 2 (沒有試用期)必須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留宿及月薪不得少於港幣 4,310 ( 以香港勞工處於 2014 10 1 日訂下之規定薪金 ),僱主必須提供免費膳食,若沒有膳食提供,僱主必須提供膳食津貼,每月不少於港幣 1,037 元。

 

2. 回程機票
僱傭合約為期兩年,完合約時僱主須支付傭一張單程機票返回原居地。若是中途解約,僱主亦須提供傭一張單程機票返回原居地。

 

3. 長期服務金
傭工於同一僱主工作滿 5 年以上, 僱主須支付長期服務金,長期服務金計算方式 : 最後一個月的工資 x 2/3 x 年資。

 

4. 終止僱傭合約
根據勞工法例僱傭雙方均可給予對方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期或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對方以終止合約。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7天內付清傭工的工資及其它應付的款項。如代通知金 (如適用); 工資代替任何未放的年假;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如適用); 一張返回原居地的單程機票;膳食及交通津貼 。除此之外僱主必須在合約終止7天之內,以書面通知入境處。

 

5. 息時間
僱傭條例上並沒有列明傭的工作時間,但僱主應合理地提供傭足夠的作息時間及每天 8 小時的睡眠。

 

6. 家傭勞保
到港後僱主必須替外傭購買家傭保險。法例規定,合約期內,僱主須負責傭因工受傷及其個人安危,若傭工於假日外出,僱主最好先與傭協議指定時間內回家。僱主亦要提醒傭工作時要注意安全

 

傭初來報到上工,僱主事項須知

 

1. 外傭必須在僱主的住所工作和留宿。僱主支付薪金時,記得要求傭簽收,並把記錄妥存。

 

2. 港日起,僱主必須為傭購買買勞工保險,否則屬違法。

 

3. 港後,應到所屬的國家領事館報到。

 

4. 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自 2016 10 1 日起調高,即由每月 4,210 元增加至 4,310 元。

 

5. 傭必須在指定之住址工作,不可兼職工作或在指定以外之地址工作,工作亦只限外傭範圍工作,如:照顧BB/ 幼兒、煮食、家務清潔、買食物、洗車或帶狗散步等等。

 

6. 僱主應把工作範圍與工作期望清楚指示傭,更可列出詳細時間工作表讓傭跟進。

 

7. 外傭初到香港工作難免有不足之處或有思鄉情緒,僱主應給予諒解,必要時可聯絡仲介公司協助。

8. 傭到港後, 如有要求致電回家或要求致電回仲介公司敬請僱主通容。因傭致電回家都是報平安, 致電回仲介公司都是因工作問題或情緒問題 ,仲介公司在這些環節上可給予輔導和協助 , 往往一通電話問題就可迎刃而解。

 

重點要訣令你與傭保持良好關係

1. 出糧切記準時;不能超過7 ;

2. BB 或孩子跟前儘量支持你的傭;

3. 切忌在孩子面前責備外傭

4. 要多聆聽傭心聲,瞭解她與 BB/孩子的關係;

5. 傭不是工作機器,要尊重她們的私隱,並給予足夠的休息;

6. 若有需要假日工作,必須儘早知會,以假替換或額外支付薪金;

7. 任何形式的家庭糾紛,都不要讓外傭加入;

8. 切記依足僱傭合約內的條款從事;

9. 指示要清楚,要同一口徑,切忌各有各說,令傭無所適從;

10. 要經常與傭保持聯絡,無論在工作間或外

 

與外傭相處之道

1.    傭與我們的生活習慣不同,宗教及文化背景回異,很容易出現誤會而令僱傭雙方的關係破裂。因此僱主需要耐心與外傭互相協調,彼此尊重,僱主可給予2 - 3個月的適應期,可讓傭按部就班地學習,逐漸達到您的要求;

 

2.    傭在到港初期(2-3個月)在語言溝通方面屬「有限公司」, 僱主在傭初到香港的幾個月內,與之溝通時儘量講得慢些,多用身體動作加以表達,耐心教導,使她產生信心,自然會有進步;

 

3.          每個僱主的生活方式及家庭習慣各有不同,不論有經驗,無經驗的傭,去到每一個家庭工作,或多或少都會出現工作不符合僱主心意的情況,傭或因害怕被僱主責,故不明白的地方也會表示明白。僱主可耐心教導,亦可作親自示範,要求傭學著做一遍,並從旁指導及提點,直到外外傭完全學懂為止;在適當時給予鼓勵可增進僱主和外傭之間關係。

 

4.    僱主只須對傭做足基本待遇,就能令傭更投入工作,例如:很多傭煮飯後,會先讓僱主進食,不會主動夾開飯菜。僱主可主動夾開飯菜給她,令她感到被尊重,並不是吃僱主剩下的飯菜,假若傭表現好,僱主可多給予鼓勵,一份小小的禮物徐了可表達僱主的謝意更可令她增添歸屬感 一般來講,印尼傭絕大數是信奉回教,不進食豬肉,請僱主尊重她們的宗教信仰。

 

 

5.    僱主可按個人的習慣,替外傭編制工作時間表,列出外傭的工作專案及要求,在外傭上班時詳細講解一次,令外傭清楚明白自己的工作,可減少工作上的錯失和遺漏 外傭有了清晰的指引,明白您的要求,工作也更得心應手; 僱主亦應對外傭說明各人喜好 , 家中禁忌 , 這樣可令外傭免犯上無心之失。

 

在僱傭合約期內如僱傭雙方有任何短付工資及一切爭議問題則以香港勞工法例為準則,本公司並無任何責任需要為僱主處理有關可能發生之勞工處案件,本公司並不建議及提供僱傭雙方有任何違反香港勞工法例之行為。

 

 

外傭假期時間表

傭工為僱主服務滿三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勞工假期一年共12:

 

1.新曆新年 (11)

2.農曆年初一

3.農曆年初二

4.農曆年初

5.清明節

6.勞動節 (51)

7.端午節

8.香港回歸紀念日 (71)

9.國慶日 (101)

10.中秋節

11.重陽節

12.冬節 耶誕節假 (1225)(由僱主選擇)


 (**
僱傭合約生效<外傭到港工作日起計>;3個月內外傭不能享有勞工有薪假期.**)

外傭年假日數表

1

07

2

07

3

08

4

09

5

10

6

11

7

12

8

13

9年或以上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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